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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委会声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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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年度诚信企业”评选收费问题的声明
2007年上海市“年度诚信企业”评选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支持和响应,有些企业还提出“冠名”和“赞助”本次活动的要求。但同时,也有人打着“组委会”旗号向企业收取费用。为了更好的开展本次活动,上海市“知荣辱、讲文明、迎世博、建诚信”活动组委会特声明如下:
- 为体现评选活动的公正性,2007上海市“年度诚信企业”评选不冠名、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、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- 部分没有“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”的参评企业可向经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信用评估机构办理,也可委托组委会集中办理。
- 以“组委会”名义向企业收取评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影响。组委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上海市“知荣辱、讲文明、迎世博、建诚信”活动组委会
2007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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